2019-11-30
锅炉用水的质量好,是锅炉安全经济运行的重要因素。学习和掌握水的一些基本性质,采取适当的水处理措施,对锅炉的运行和养护来说十分重要。燃油锅炉用水水质标准如下:
一.锅炉用水
锅炉用水可分为原水、给水、补给水、炉水、冷却水和排污水等几类。
原水:原水就是锅炉的水源水,即生水。原水主要有江河水、湖泊水、水库水、井水和城市自来水等。
给水:直接进入锅炉的水称为给水。给水通常由补给水和生产回水两部分混合而成。补给水一般有一下几种:
1.软化水:将原水中总硬度消除到标准范围内,而总含量基本不变的水。
2.脱碱水(脱碱软化水):将原水中硬度和碱度同时降到一定程度的水。
3.除盐水:将原水中易于除去的强电解质盐类减少到一定程度的水。
回水:当热水或蒸汽的热能被利用后,其凝结水和低温水未被污染,则应尽量回收,循环利用,减少补给水,并改善水质。这部分水称为回水。
锅炉水:在运行中的锅炉系统内的水称为锅炉水。
冷却水:用来冷却锅炉某些部位的水称为冷却水。
排污水:为了去处炉水中的杂质,保持炉水品质,需定期或连续排污。此排放出的水称为排污水。
二.锅炉用水标准
蒸汽锅炉和汽水两用锅炉用水应符合下表规定:
当锅炉额定蒸发量大于等于6t/h时应除氧,额定蒸发量小于6t/h的锅炉如发现局部腐蚀时,给水应采取除氧措施,对于供汽轮机用汽的锅炉给水含氧量应小于等于0.05mg/L。
如测定溶解固形物有困难时,可采用测定电导率或氯离子(C1-)的方法来间接控制,但溶解固形物与电导率或与氯离子(Cl-)的比值关系应根据试验确定。并应定期复试和修正此比值关系。
全焊接结构锅炉相对碱度可不控制;仅限燃油、燃气锅炉。